“传被告人戴金花到庭!”随着审判长的一声令下,法庭的门开处,一位年轻姑娘由女法警带上法庭。庄严的国徽下,审判长朗声宣读着刑事判决书。在整个宣判过程中,站在被告席上的她始终在流泪,并且不时在用手捂着自己的脸。
被告席上的她稚气尚存,今年刚刚19岁,父母都是安徽省芜湖市陶辛乡的农民。初中毕业后她顺利地考上了高中,却因家庭经济拮据,一家人合计再三,要金花辍学到上海边打工边求发展,金花当然只能应允。
1996年秋,17岁的戴金花经同乡指点到上海拜师傅学起了美容美发的行当,好学的她在打工之余又是学电脑又是学外语,进步之快还真让人刮目相看。大都市的文化熏陶给她的第一冲击居然是名字,她嫌“金花”这个名字太土、太俗了,要做个上海人哪能用这样的名字!年轻人就爱赶时髦,光怪陆离有如梦,变幻莫测无过云,这“梦云”两字既高雅又含蓄,于是她给自己另取了一个名字叫“梦云”。
1997年,戴梦云跳槽来到淮海中路1276号的雅丝美容美发中心担任美发助理。这家店地处闹市,生意兴隆,老板对她另眼相看,员工对她也颇有好感。可才半年多一点,戴梦云又辞职不干了,临别,她特意关照仍在“雅丝”打工的同乡小李,说是有什么事可以通过拷机联系。
不出几日,小李果然打拷机说有一个邮件,要戴梦云到“雅丝”来一趟,而戴梦云怎么也没有想到,她就此会有一个梦一般的经历……
戴梦云是在1998年6月12日从“雅丝”辞职的,一个星期后的6月19日,戴梦云又来到“雅丝”,从小李手中接过一封中国银行上海市淮海支行寄到淮海中路1276号2楼的信,收信人姓名写的是拼音字母“DAIMEIYING”。戴梦云丝毫不露声色,第二天一早便到银行查询打听,得知汇款人叫吴淑芳,从日本汇来230万日元,取款需要身份证、私章等等。230万,这对戴梦云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或者说简直是在做梦!然而说做梦偏偏还有点清醒,因为自己压根没有过叫吴淑芳的日本朋友,况且自己的身份证姓名叫戴金花,即便是戴梦云三个字与汇款通知上的收款人拼音也不尽相同。可是这230万日元实在太诱人了!时不我待,她以最快的速度搭上了开往安徽老家的长途汽车。
经过十几小时的颠簸,戴梦云风尘仆仆地回到老家。待她将这次回家的原由和盘托出,令人觉得奇怪的是,这一家人都居然庆幸这匪夷所思的汇款通知是喜从天降,时来运转的好兆头。第二天,戴梦云在父亲的陪同下很顺利地在当地派出所户籍资料上增加了一个别名叫“戴媚莹”,又毫不费事地以“戴媚莹”的名字换领了身份证,刻了枚姓名章,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戴梦云又马不停蹄地从安徽赶到上海。6月26日上午,戴梦云在姑姑、姑夫的陪同下来到中国银行上海市淮海支行,以“戴媚莹”的身份证和姓名章以及那张汇款通知顺利从该银行领走了这230万日元。同日,戴梦云将这笔巨款以自己的名义原封不动地存入她临时居住地附近的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古北新区支行,自以为得计,高枕无忧了。
话分两头,再说淮海中路1276号雅丝美容美发中心的同号二楼住着一位老太太叫戴美英,她有一个在日本的女儿叫吴淑芳,前一段时间女儿来信说已汇来230万日元,要母亲留心查收。戴老太太左等右等就是不见汇款单,于是到中国银行上海市淮海支行一问,方才知道汇款已被人领走了。事关重大,银行方面急忙向警方报告。银行监控摄像清楚地记录了那天的情景,经顺藤摸瓜,不到两个星期,戴梦云便被拘传到案。经审讯,戴梦云对冒领汇款一事供认不讳,警方根据她的交待,在她的居住地同时还起获了“戴金花”“戴媚莹”两张身份证、“戴媚莹”姓名章一枚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古北新区支行的230万日元存单一份。1998年8月14日,戴金花被正式逮捕,至此,戴金花的一场“金梦”算是彻底破碎了。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戴金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钱财,数额巨大,公诉机关的指控正确。被告人和辩护人关于没有犯罪故意和过失犯罪的辩解法庭不予采纳。据此以诈骗罪判处戴金花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